主要職責
1、依法監督檢查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涉氨制冷、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從事加油站經營的大連市屬以上經營單位除外,港區內倉儲經營企業除外)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特種設備除外)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對其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并將相關調查材料送監察大隊;
2、負責相關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和安全生產體系認證工作;
3、負責相關行業領域網格化、四項機制、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工作;
4、負責組織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5、參與相關行業、領域事故調查、應急救援工作;
6、依法監督檢查相關企業(港區內倉儲經營企業除外)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管理情況;
7、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公安、質檢、港口、交通、鐵路、衛生、工商、郵政等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履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職責;
8、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建設、經信部門依法履行城市燃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管職責;
9、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區的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涉氨制冷、加油站(含儲罐)經營等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10、負責和指導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和參與禁毒相關工作;
11、負責監管領域事故單位事故防范措施的跟蹤督辦工作。
(對應大連市局危化局)